不要认为茶王树炒作是小事。
有关冰岛老寨茶王树炒作事件,这两天在茶界引发广泛讨论。一时间质疑者有之,赞赏者有之。云南省茶叶流通协会将其定性为“竞价交易”,貌似公开承认了这种炒作行为的正当性、合理性。但仅凭买主与茶王树主人之间的一纸协议,有何种理由认定这就是“竞价交易”呢?
2月27日,云南省茶叶流通协会就此事件发文称,“云南古树茶被消费者持续追捧已成常态,在消费偏好、资源稀缺、资本进入等因素作用下,珍稀古树茶已突破大宗茶交易藩篱,升格成为竞价交易的聚焦产品。全省各主产茶区标志性古茶园竞相成为交易热点,云南古树茶竞价交易时代已经到来。”
“竞价交易”一词来自于股市,交易行为除了买方、卖方,还应有对手方,成交遵循价格优先、时间优先的原则。从“竞价交易”的基本定义来看,冰岛老寨茶王树炒作事件与所谓“竞价交易”毫不相干——目前公开的信息,也只有一份买家与茶王树主人私下拟定的协议。这88万元买断的“采摘权”,究竟是茶王树主人叫价,还是买家自定,外人无从知晓,何况并无任何公开竞价的“对手方”参与其间。此类桌面下的暗箱交易,凭什么要认定为“竞价交易”?
谁跟谁竞的价呀?
该协会据此并认定“云南古树茶竞价交易时代已经到来”,不能不让人觉得是在变相鼓励这类行为。实在不应该啊。
这几年来,茶王树炒作事件此起彼伏。但细究根源,无不出自个别茶商与茶王树主人的私下勾兑。无论是去年喊出68万元的老班章茶王树,还是近期88万元的冰岛老寨茶王树,价格出台前均毫无声息,最后摆在公众面前的不过是一张A4纸。个别山头偶尔为之的“拍卖会”,勉强还能算得上一种“竞价交易”。所谓的茶王树买断采摘权,始终却只有买卖双方在场,对外随便爆出一个惊世骇俗的价格,借以扬名天下,如果这还算不上炒作,那什么样的行为才能算炒作?
显然,这并非“竞价”,而是在违法犯罪的边缘试探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四条:“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:(一)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,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;(三)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哄抬价格,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。”
上述条款对经营者相互串通、操纵市场价格以及散布涨价信息、哄抬价格等行为有明确规定,如果违法事实成立,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:“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。”
可见,有意串通、哄抬名山原料价格的行为,已经涉嫌犯罪。如果有关部门肯较这个真,后果是相当严重的。
不要认为茶王树炒作是小事,直接后果便是连年来名山古树原料价格的畸形暴涨,进一步导致新茶、老茶价格倒挂,厂商造假成风,茶农手上原料积压,终端爆仓风险加剧……对整个行业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。
是到了正视茶王树炒作的时候了。如果真要“竞价交易”,请在公开、公正、透明的条件下进行。至于那些到处捏造、散布春茶涨价信息的,还是小心为妙吧。
文:老茶鬼(茶界独立评论员)2019.2.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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